作者:蒋卫东——浙江省良渚博物院院长、研究员,中华玉文化中心专家委员。长期从事浙江北部地区史前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与研究工作,与良渚文化结缘尤深。
在我国种类众多的闪石玉中,产自新疆的和田玉,以其细腻纯净的材质、温润柔和的光泽、源远流长的历史,而超迈群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其独有的宝石级品类——“白如凝脂”的羊脂白玉,更是成为众玉之王和中国玉的象征。
考古资料显示,至迟在以殷墟妇好墓为代表的商代晚期,和田玉已经较成规模地输入中原地区。此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虽然闪石玉已成为红山、良渚等诸多考古学文化制作玉器时最被看重的玉料,但基本上都是就地取材,东北的“珣玗琪”、东南的“瑶琨”、西北的“球琳”、“琅玕”,各不相同。两周时期,和田玉以其独特的材质优势,在跟中原及其周边地区原有玉料的分庭抗礼中,逐渐占据上风。到了西汉,随着儒家独尊地位的确立,“君子比德与玉”的观念也得到加强。而玉德的物化表征便是玉质,质愈纯,玉越白润,于是,和田玉从此鹤立群玉。现存我国古玉精品,汉代以后的,绝大部分都是和田玉。可见,汉代是和田玉重要的历史分水岭。
同样在汉代,人们开始尝试根据玉色来对玉进行分类。东汉王逸《玉论》记玉之色有“赤如鸡冠,黄如蒸栗,白如截脂,墨如纯漆”。后世直至明清,大多沿袭王逸之说,只是将同色玉中玉色的深浅,区分得更趋细化。今人去繁从简,只分白玉、青玉、墨玉、黄玉四类基本色。
古今和田玉的分类,还有一种是依据玉料产状的分类法,始于明代。明人将“从山石中槌击取出”的“大块劈片玉料”称为“山材”,以区别于在河床中捡捞或挖取的“水料”。到了清代,便形成了今人熟知的山料、子料和山流水的产状分类。
和田山料的较大规模开采,当在乾隆平定准噶尔部之后,清廷陆续设立大同、密尔岱、阿拉玛斯等多处玉矿。清宫“会昌九老图”等大型玉雕都完成于乾隆时期,而体量最大的“大禹治水图”玉山,重量超过一万斤,其玉料即为密尔岱玉矿开采。
随着山料开采的规模化,和田玉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清代之前,和田玉几乎专指玉龙喀什河(白玉河)和喀拉喀什河(绿玉河)等河床所产的子料和山流水,而现今已泛指新疆塔里木盆地以南昆仑山和阿尔金山地区所产的所有闪石玉,包括原生矿的山料与次生矿的山流水和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