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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进口近4吨缅甸玉石原料 偷逃税额高达1200万元
  • 羊城晚报 / 10月17日
  • 文/羊城晚报  记者 蒋琳莉 通讯员 王东兴

    近年来,玉石毛料市场价格不断飙升,最受全球玉石商人关注的盛事之一就是缅甸公盘,这一由缅甸官方举办的翡翠毛料公开拍卖会每年都会吸引大量中国商人前往,而有些人也在此期间动起“歪念头”。10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揭开了玉石走私背后的利益链,被告人刘某发涉嫌伙同他人将2010年缅甸玉石公盘投标所得玉石原料走私进口中国,偷逃税额高达1200万余元。

    做虚假资料逃监管

    检方指控,2010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发伙同玉石行家“阿达”在缅甸将玉石公盘投标得到的玉石原料,委托严东物流运输公司运输进口,双方商定以每公斤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缅甸将玉石原材料进口运输到中国四会市。严东是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紫玉翠玉器厂实际负责人,目前已被判刑。

    严东物流运输公司人员接单后,通过广州缅翠福珠宝有限公司老板、犯罪嫌疑人SEIN YEE SEIN(中文名沈语生)以云南云鸟进出口有限公司等的名义向云南昆明海关申报进口。通过制作合同、发票、装箱单、运单等虚假资料单证逃避海关监管,以降低玉石原材料价格,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收到这些虚假单证后,云南云鸟进出口公司以包税方式向云南昆明海关申报进口到昆明出口加工园区,然后再以低报货物价格、内销征税的方式向云南昆明海关申报进口到境内。沈语生目前在逃。

    刘某发与“阿达”委托严东进口的4票玉石原料运至中国四会市后,由被告人刘某发亲自接收,随即交由“阿达”加工为成品后销售牟利。经深圳海关计核,这4票玉石原料共计3978千克,偷逃应缴税额为人民币12874511.71元。

    辩护人请求缓刑

    检方认为,刘某发与他人为了牟利,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竞买到的玉石以明显低于实际价格委托他人以包税的方式走私进口,并在境内接收,偷逃税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在庭审现场,刘某发表示认罪,但其辩护人辩称,刘某发系为老板“阿达”打工,属于按照老板要求办事,自己并不认识严东,无主观走私偷逃税行为,应属于从犯,且其有自首行为,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判处缓刑。

    公诉人认为,本案涉及进口的4票玉石原料运至中国四会市后,由被告人刘某发亲自接收,证明其参与了走私过程,而严东是紫玉翠玉器厂老板,刘某发是否认识严东并不影响整个走私行为。此外,从目前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及资料来看,被告人不属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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